機密別 | ●機密(一律機密) |
核准後通知對象 (核簽完成後資料分送之收件者) |
總務處巫孟蒨 與公文相關之業管人員(請自行判斷增列) |
主旨 | 【公函稿】檢陳本校「高等教育深耕計畫第2部分-特色領域研究中心計畫」110年度成果報告暨111年修正計畫書。 |
說明 | 一、復教育部111年3月24日臺教高(一)字第1112201327A號函(如附件一)。(本函依據,若無來函則可略過) 二、依規定提報研究中心110年度成果報告暨111年修正計畫書共3件(如附件二),繳交日期為111年5月13日,電子檔(光碟片)及紙本1式3份(本函重點),公函稿擬如附件三。 三、擬核准後請總務處協助發送紙本公文。(核准後擬辦事宜,包括發紙本或電子公文,文件用印…等) 四、呈核。 五、會簽單位:○○○(若無可免填,線上核簽管理系統適用) |
附件 | 【附件一】來函(PDF檔) 【附件二】修正計畫書(PDF檔) 【附件三】公函稿(word檔) |
注意事項 | 1.表單主旨請填寫與公函稿主旨相同。 2.請於說明內重點陳述發函依據(若無可免)、發函目的、發函類型(電子或紙本)。 3.公文核准後若需用印者,請於說明內詳敘:(1)需用印之文件名稱並檢附;(2)需蓋用之印信名稱、位置(頁碼)及數量。 4.使用線上核簽管理系統提報公文:(1)會簽單位及校長室收發窗口由系統自動傳送,免自行設定;(2)核簽主管由經辦人員自行選擇;(3)如欲請特定人員審閱公文,方使用加簽功能。 5.紅色斜體字部分為註釋,請勿納入公文填寫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