機密別 | ●機密(一律機密) |
核准後通知對象 (核簽完成後資料分送之收件者) |
技合處黃巧狄 與公文相關之業管人員(請自行判斷增列) |
主旨 | 【表單呈報】國科會產學合作計畫利益迴避說明表 |
說明 | 一、表單(含切結書)填寫如附件一。 二、計畫基本資料:(其他相關資料詳附件二)(申請內容重點說明) (一)合作對象:○○○○有限公司 (二)計畫名稱:新型冠狀病毒抗原快速檢驗試劑產品優化 (三)計畫執行期限:110年11月1日至111年10月31日 三、呈核。 |
附件 | 【附件一】國科會產學合作計畫利益迴避說明表(PDF檔,免紙本簽核後再掃描) 【附件二】其他相關資料(PDF檔) |
注意事項 | 1.切結書部分請計畫主持人及共同主持人親簽後繳交至技合處。 2.紅色斜體字部分為註釋,請勿納入公文填寫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