交際費用申請報銷作業說明表
交際費申請說明:
凡填寫
交際費用申請暨報銷單
,因欄位有字數限制,請另附「交際費用申請報銷作業說明表」。
應於費用發生前3天經校長核准(非僅提出申請)。
應附招待對象CV。
招待對象為國內外校長或院士層級相當之專家學者及貴賓等,費用得酌予提高,但應附相關說明。
詳細內容請參閱2023/05/30庚大字oN120524010公佈函。
交際費用申請報銷作業說明表.docx
20230530_庚大字oN120524010整校內開會便當費用及交際費標準.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