類別 |
項目 |
說明 |
辦理方式 |
基
本
配
備 |
(一)教師室 |
1. |
空間:系主任室(7坪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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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教師室(5坪) |
2. |
依隔間規劃配設包括:矮(桌)櫃(含電腦座、網路節點)、吊櫃、檔案櫃、電話等固定配備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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於報到前設置完成。
(註:如為新隔間,施工及請購相關設施時間約需90天) |
(二)辦公桌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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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) |
個別教師應聘者,報到前先洽學校管理課轉用備品。 |
(2) |
學校管理課無備品或系所新設、教師整批應聘時,自行請購取得。(註:請購時間約需60天) |
(3) |
附件:「教師室用桌具規格及型式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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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辦公椅 |
1. |
統一形式:鐵製高靠背旋轉椅 |
2. |
規格如附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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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)陪客椅 |
1. |
統一形式:鐵製低靠背旋轉椅 |
2. |
規格如附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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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五)沙發 |
1. |
統一形式:雙人座或單人座沙發 |
2. |
規格如附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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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六)茶几 |
1. |
統一形式:中、小型木製茶几桌 |
2. |
規格如附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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研
究
室 |
(一)基礎醫學教師 |
1. |
以安排於現有「共同研究室」或系所研究室共用研究為原則。 |
2. |
個人研究室:依需要性評估、安排或規劃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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配合教師之研究需求並依據左列原則,於報到前安排或規劃設置完成。 |
(二)其他學院教師 |
除整合型研究安排應用已設置之「共同研究室」外,個人研究與教學共用實驗室為原則,不另設置個人研究室。 |
其
他 |
(一)個人電腦 |
因各學院及個別教師使用個人電腦之需求並不相同,故需依據本校「系所、教師個人電腦配置原則」之相關規定辦理,符合原則或申請核准者得配置個人電腦。 |
依左列原則辦理,符合配置者,於報到前得先行辦理配置。 |
(二)設施及環境清潔 |
各項教師使用之設施、環境應先行清潔、整理,以應教師報到後即可使用。 |
於報到前先洽學校管理課環管人員清理完成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