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長庚大學校長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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撰寫範例-專任教師校外兼職評估表

機密別 ●機密(一律機密)
核准後通知對象
(核簽完成後資料分送之收件者)
人事室李珮蓉
與公文相關之業管人員(請自行判斷增列)
主旨 【表單呈報】專任教師校外兼職評估表
說明 一、兼職說明:
(一)教師所屬單位:○○○○○○
(二)教師姓名:○○○
(三)機關(構)名稱:○○○○○○○○○○
(四)兼任職務名稱:○○○○○○○○○○
(五) 每週兼職時數:○小時
(六)已核准之間職期間:自○○○年○○月○○日至○○○年○○月○○日止
(七)兼職酬勞/學術回饋金:○○○○○○元
二、評估項目:
(一)每週授課時數:○○小時
(二)是否符合基本授課時數1/2及工作要求:是/否
(三)有無下列不予核准之情事:
1.對本職工作有不良影響之虞:是/否
2.有損學校或教師形象之虞:是/否
3.有洩漏公務機密之虞:是/否
4.有營私舞弊之虞:是/否
5.有職務上不當利益輸送之虞:是/否
6.有支用公款或不當利用學校公物之虞:是/否
7.有違反教育中立之虞:是/否
8.有危害教師安全或健康之虞:是/否
(四) 是否同意繼續兼職:同意/不同意
三、呈核。
附件 【附件】其他相關資料(PDF檔)
注意事項 1.請將專任教師校外兼職評估表內容逕行填入說明內,免再另外檢附申請單附件。
2.依本校「專任教師兼職辦法」第9條規定:系、所(科)對教師在校外兼職情形,應於每學年度終了時檢討提供辦理續聘、升等或改為兼任之參考。
3.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,不得在校外兼職。但情形特殊經簽奉校長核准者,不在此限。
(1)服務未滿二年(含)以上者。
(2)前學年在校內未達授課標準時數之二分一者。每週授課時數標準為教授八小時、副教授及助理教授九小時、講師十小時。
(3)最近一次適任性評量未通過者。
(4)兼職性質明顯與本職工作或研究專長領域不同者。
4.兼職期滿或兼職職務異動時,應重新申請。

5.紅色斜體字部分為註釋,請勿納入公文填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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